三、基本条件
(一)培养领域及特色
【本学位点的主要培养领域及特色简介】
本学位点设理论法学、宪法、行政法原理与实务、刑事法原理与实务、民商事法原理与实务、国际法原理与实务五个培养领域。
1.理论法学
本研究领域涵盖法学理论和法律史两个研究领域。法学理论包括法理学、法社会学和比较法的内容,重点研究法律在国家与社会治理中的运行模式和实效,为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提供理论依据,为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立法、司法、执法以及法律服务等工作奠定理论基础。法律史包括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北方少数民族法制史以及外国法制史和西方法律思想史内容,通过对中国和外国各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变迁、各历史时期重要人物的法律思想梳理,揭示中外法律制度演变的一般规律和可供借鉴经验。在少数民族法律古籍文献的整理与研究、蒙古族法制史研究、比较法视野下汉蒙藏族法律文化的交流交融史及游牧社会法理研究方面具有特色和优势。具有特色和优势。比较法视野下汉蒙藏族法律文化的交流交融史及游牧社会法理研究方面具有特色和优势。
宪法、行政法原理与实务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两个研究领域,主要研究宪法学、行政法学在新时代面临的新问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立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程,以及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中的法学理论和实践课题,重点研究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铸窂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保障路径、党规与国法的衔接协调、草原生态保护及补偿等问题。形成了各族人民当家作主——内蒙古政治建设七十年、法治内蒙古建设的重点与难点研究、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研究等一系列兼具理论与实践价值的代表性成果。
3.刑事法原理与实务
刑事法原理与实务领域涵盖刑法、犯罪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内容,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犯罪构成理论、罪过理论、无期徒刑、个人信息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法基本问题、举证问题、破坏草原生态案件刑事司法制度等方面,形成了理论研究与实务研究并重,实体法研究与程序法研究交叉融合发展的特色优势。
4.民商事法原理与实务
本研究领域包括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和民事诉讼法,主要研究领域涵盖上述方向涉及到的财产法律制度。民法领域主要研究自然资源权属与保护问题,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土地统一经营、草原权属与草原资源利用与保护、矿业权与矿产资源管理研究方面特色明显。知识产权领域以商标权和著作权为主要研究内容,在网络版权与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方面形成一定特色。本学科的研究以乡村振兴战略、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等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需求为指引,以国家和自治区社科课题为依托,突出问题意识,运用案例分析和社会调查等实证研究方法展开研究,力求发现社会现实中的重大问题并从理论和实务层面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
5.国际法原理与实务
本研究领域主要聚焦于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以及中蒙俄区域合作的法律问题两个方面。在世界贸易组织法领域,主要研究贸易与环境、贸易与国家安全的关系等问题,出版了环境贸易措施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专著,发表了若干相关学术论文,承担了以贸易与国家安全关系问题为主题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以环境与贸易关系为主题的国家社科基金西部课题;在中蒙俄区域合作法律问题研究方面,聚焦中国与蒙古国经济合作中的法律问题,出版了中蒙经济合作法律问题的著作,还承担了以中蒙经济合作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二)师资队伍
【骨干教师及师资队伍规模、结构情况,导师队伍结构和总体规模、专任教师及行业教师情况】
1.师资队伍能够满足法律硕士培养要求
本学位点现有专任教师49人,均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24人,讲师15人,高级职称教师占69.39%;教师中35岁及以下的3人,36至45岁的教师18人,46至55岁的教师20人,45岁及以下的教师占42.86%;具有外校学缘的教师41人,占83.67%;教师中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44人,占89.8%,其中有博士学位的35人,占71.43%;现有博士生导师3人,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42人。师资队伍能够满足法律硕士培养的需要。
2.“双师型”教师承担法律硕士的主要课程
本学位点有“双师型”教师(教师资格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有3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5.51%,除一些理论法学课程外,“双师型”教师承担了法律硕士的大部分课程。尤其是案例研习、模拟审判训练、法律谈判、部门法实务等课程均安排“双师型”教师作为任课教师。同时,鼓励任课教师与法律实务部门教师合作授课,组织学生研讨交流。
3.行业教师在法律硕士培养中发挥重要作用
本学位点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紧密的共建关系,是自治区级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与自治区律师协会和相关律师事务所有良好的合作关系。目前学院聘任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立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企业法务部门的实践导师64人,主要与专任教师共同承担法律职业伦理、案例研习、模拟法庭训练等实务课程的教学工作。还承担实务性专题讲座以及法律硕士学位论文指导、评阅及答辩工作。实务部门专家在法律硕士培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表1:本学位点专任教师研究方向分布统计表
研究领域 |
教师数 合计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博士 |
博导 |
硕导 |
理论法学 |
8 |
1 |
4 |
3 |
8 |
1 |
7 |
宪法、行政法原理与实务 |
7 |
2 |
4 |
1 |
5 |
0 |
7 |
刑事法原理与实务 |
8 |
3 |
5 |
0 |
6 |
1 |
8 |
民商事法原理与实务 |
15 |
3 |
8 |
4 |
11 |
0 |
15 |
国际法原理与实务 |
11 |
1 |
3 |
7 |
5 |
1 |
5 |
合计 |
49 |
10 |
24 |
15 |
35 |
3 |
42 |
(三)科学研究
【本学位点主要应用性科研成果或科研项目、学术论文、著作及获奖情况】
1.2021年度本学位点教师共承担包括《国家治理背景下内蒙古草原牧区项目化治理的转型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在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4项,科研总经费505万元,师均科研经费10.31万元。其中,纵向科研项目12项,总经费328万元。横向科研项目2项,总经费177万元,主要服务于地方法治建设需要。
2.学位点专任教师在《法学家》《判解研究》《宏观经济研究》等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10篇论文。出版著作2部。研究成果《论破坏草原生态案件刑事程序运行》《草原生态保护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几点完善建议》分别荣获第七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一等奖、二等奖。
(四)教学科研支撑
【本学位点支撑研究生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的软硬件设施、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情况】
本学位点拥有教育部首批确认的国家“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内蒙古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民族自治地方法制建设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共建国家级“法学专业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共建“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教育厅和内蒙古大学合作共建“内蒙古大学党内法规研究教育中心”、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共建内蒙古大学监察官培训学院。以上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有力支撑了研究生的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
此外,本学位点建有规范的模拟法庭、司法检验实验室,为法律诊所教学提供了必要的用房和设备。其中,司法检验实验室占地270平方米,有75台(套)价值270万的实验设备。上述实践教学场所及软硬件设施为研究生的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学位点所在单位图书馆是省级中心馆,法学类中英文图书文献资料共计14余万册,中文期刊108种,涵盖国内公开出版的主要法学期刊;购买中国法学教学案例全库、北大法宝-中国法律资源总库、北京法意等中文数据库11个,外文数据库9个。上述图书资料平台为法律硕士培养提供了有力的教学科研支撑。
(五)奖助体系
【本学位点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制度建设、奖助水平、覆盖面等情况】
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予以规定。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10余种,资助水平为3000元-10000元不等,各类奖学金覆盖率近40%。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助学金以及特殊困难救助金等,国家助学金资助水平为每人每年8000元,助学金覆盖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