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标与标准
(一)培养目标
【本学位点研究生培养的目标定位,限300字】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勇于探索,团结协作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专门人才。学术上本学位点本着“拓宽基础、加深专业、强化能力、突出创新”的原则,系统深入地掌握草学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培养草学方面的研究型、应用型和复合型高层次研究人才。重点培养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研究的实践过程中使其养成严谨的科学作风、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敢于奉献的科学精神。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国家和地区草学发展需求,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研究深度。
(二)学位标准
【符合本学位点特点,与本校办学定位及特色相一致的学位授予质量标准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1. 该学位点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申请学位最长年限为5年,即自研究生入学之日起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其学位论文的时间为5年。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不得少于两年半,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所有必修环节。
2.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课程学习部分要求在1年内完成。研究生既要完成规定的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也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自身的政治修养。政治学习应与政治、形势、政策、法制和道德教育相结合。各类别课程学分要求如下:
公共学位课7学分;公共选修课1学分;专业学位课12学分;
专业选修课12学分(可选择跨学科2-4学分)。
在完成上述课程的基本学分外,应在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提升方面选择更多的学分,以达到培养科研综合能力的目的。
3. 草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理论课程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要求研究生将专业理论知识灵活运用于科学研究与实践之中。通过理论学习、科研工作和实践训练,掌握基本的科学实验技能,培养独立开展科研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负有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
5. 按照国家对研究生的要求,进行相应课题研究,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申报、承担科研项目和独立解决科研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意义和实践应用价值。硕士学位论文不能少于1.5万字数(包含图表)。
6. 研究生完成了培养计划所要求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则准予毕业;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授予学位。学位授予按照《内蒙古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学位管理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