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标与标准
(一)培养目标
【本学位点研究生培养的目标定位,限300字】
博士研究生:
培养热爱祖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基础扎实,视野开阔,追求真理,科学态度严谨,勇于探索和创新并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掌握坚实、宽广的化学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深入系统掌握某特定化学学科方向的专门知识、理论和研究方法,了解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取得创新性成果。有适应交叉学科领域研究的能力,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用英语熟练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具有良好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熟练运用计算机与现代信息工具。
硕士研究生:
紧密结合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社会、经济及科技发展需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德才兼备的化学学科高级专业人才。通过硕士阶段的研究学习使本专业硕士学生达到以下目标:
具有宽广的化学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系统掌握某特定化学学科方向的专门知识、理论和研究方法;了解其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应用意识。掌握一门外国语和熟练运用计算机及现代信息工具。
(二)学位标准
【符合本学位点特点,与本校办学定位及特色相一致的学位授予质量标准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授予博士学位的基本标准
1.本学科课程总学分原则上不低于17学分,其中必修课不低于13学分,选修课不低于4学分。
2.具有根据研究结果撰写实验总结和学术论文,并将结果进行口头报告的能力;具有对文献进行归纳分析并口头报告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设计实验、分析结果、发现问题和综合总结能力,能掌握和运用常规的实验方法和表征测试技术。
4.掌握一门外国语(一般应为英语),熟练查阅本专业外语文献,具备运用第一外语进行专业论文的写作能力。
5.具有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文字、数据处理和文献检索的能力。
博士论文的环节
综合考试:要求博士生在阅读文献的基础上,结合研究方向和论文选题写出文献综述书面报告。由学科方向组织5人考试小组 (博导及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导师可参加考试小组,但不担任负责人。考试工作由考试小组负责人主持。考试小组需审查文献报告,5人打分,平均后,根据分数,确定优、良、中、合格、不合格。凡综合考试未通过者,可在半年内申请重考一次,仍未通过者,处理办法是:硕士起点的博士生应终止学业,其他类博士生由导师提出转读硕士学位或终止学业的建议,经学院(中心)领导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
开题报告:博士生通过综合考试后的两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博士研究生开题原则上在入学后第3学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转博后的第2学期完成。报告时间要求为30分钟,由学科组组织5位相关学科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专家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博导。开题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交所在学院(中心)和研究生院备案,并作为博士生论文中期检查的必备材料。要求在读博士生按时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填写完整《内蒙古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并提交。
中期考核:博士生面对全体博士生导师和研究生作关于本人研究进展的报告。在博士生二年级进行中期考核,必须于二年级夏季学期完成中期考核。要求博士生面向全院博士生导师及研究生做本人的研究进展报告,时间要求为30分钟。考核小组由院学位分委会委员组成,应根据综合考试和平时学习、科研进展情况对博士生作出考核评语并给出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分),填写中期考核表。中期考核表和报告存入博士生学习档案。
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应能反映出博士生已经掌握了化学学科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论文水平由答辩委员会予以评定。评定标准:优、良、合格、不合格。在内蒙古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的《内蒙古大学关于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规定(暂行)》和《内蒙古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文件中关于博士学位论文要求的基础上,化学化工学院规定化学学科博士学位论文达到以下要求:论文应探索了有价值的化学现象,提出了新的化学实验方法,创造性地解决了化学研究中的关键科学与技术问题;论文中的原始发现发表在高水平学术刊物上或论文成果被转化并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等。
本学位点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标准
硕士研究生要求所修各学科门类课程总学分原则上不低于32学分,其中必修课不低于19学分,选修课不低于13学分;研究生应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在学期间须听取学术报告10次以上;论文工作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要求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期间掌握丰富充足的文献、工作量饱满,要求学位论文数据详实可靠、分析严谨、结论可靠,语言表达清楚、流畅、思路清晰,研究成果能够在有影响力学术期刊上发表或能够授权发明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