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标与标准
(一)培养目标
【本学位点培养研究生的目标定位,限300字】
系统和深入掌握本学位点的基础管理理论和专业理论体系,并掌握理论研究和应用的基础理论,把握主要问题和国内外研究现状,熟练应用相关研究研究的大数据分析、系统建模及优化方法或工具,分析和解决工商管理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开展相关的学术研究,形成独到的学术见解,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较强的理论创新能力,或具有较高的适应本土化、国际化需求的管理素养。培养能够胜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教学、研究与管理工作,具备理论联系实际的应用研究能力或深度参与企业实践的管理能力,兼备信息化与新商科职业素养的复合型研究人才。
(二)学位标准
【符合本学位点特点,与本校办学定位及特色相一致的学位授予质量标准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依照国家《工商管理一级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内蒙古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授予质量标准》和《内蒙古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术学位培养方案》,2021年严格执行:(1)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5年,论文写作时间为1.5年。申请学位最长年限为5年;(2)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所修课程总学分不得低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得低于19学分,选修课不得低于13学分。在学期间,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所修公共学位课必须满7学分,公共选修课不得低于1学分;所修专业学位课不得低于12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得低于12学分。以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至少应补修两门或两门以上(共6学分)本学科本科生主干课程,具体由导师确定,需考核并记录成绩,但不计入研究生培养总学分。在学期间,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跨学科或专业(主要指经济学类)选修课程所得学分,计入研究生培养总学分;(3)个人培养计划是对研究生进行培养和毕业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个人培养计划一旦确定,就应严格遵守。在实施培养计划过程中,如果确有特殊原因而提出修改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院系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学术学位研究生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设置、学期安排、学习与研究进度、论文开题时间、写作时间安排等。其次,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培养计划所有课程学分后,即进入论文工作环节,完成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论文必修环节任务:开题、中期考核、参加学术活动和实践。按照国家对研究生的要求,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1年,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见解。本学位点硕士学位论文最低字数不得少于3万字(正文)。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严格按照《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和《内蒙古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执行。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完成了培养计划所要求学分、通过学术不端检测、论文送审、并通过论文答辩,则准予毕业;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授予学位。学位授予按照《内蒙古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学位管理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