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正文

3内蒙古大学2021年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报告及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2022-04-30  点击:[]

二、目标与标准

(一)培养目标

【本学位点研究生培养的目标定位,限300字】

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全过程,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学位点以服务国家与自治区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为目标,培养掌握扎实的信息与通信工程领域基础理论与应用的专门知识,具有创新性思维、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开拓精神,思想品德修养高尚,科学态度严谨求实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位标准

【符合本学位点特点,与本校办学定位及特色相一致的学位授予质量标准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学位授予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制定的学位标准执行。研究课题结合学科方向提出具体的科学或技术问题,实验手段合理,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先进,工作量饱满,研究结果具有独立的见解和创新或能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并在技术上有所创新。从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送审、答辩等环节全程监督、加强管理,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学位授予与毕业要求:

课程类别

开设学分

修读学分

公共学位课

7学分

7学分

公共选修课

2学分

≥1学分

专业学位课

12学分

12学分

专业选修课(含一门跨学科课程)

28学分

≥12学分

教学实习或社会实践

一学期

不计入学分

学期间须参加各类学术活动

≥2

不计入学分

毕业总学分

≥32学分

研究生完成了培养计划所要求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则准予毕业。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授予学位。学位授予按照《内蒙古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学位管理相关文件执行。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下一页

文章内容导航: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上一条:4内蒙古大学2021年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报告及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下一条:2内蒙古大学2021年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报告及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关闭

版权所有(C) 2005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 保留所有权
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大学西路235号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  010021  E_mail:ndgs@imu.edu.cn  
  蒙ICP16002391号-1

研究生院 研究生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