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勘误时应出具的材料:
1. 身份证、户口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户籍部门主管人员在复印件上签字后加盖本部门公章;
2. 户籍部门出具的户籍更正证明,并签署开具证明人姓名;
3. 带照片的研究生录取登记表;
4. 填写《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在校信息更改审批表》两份;
5. 无犯罪记录证明;
6. 信息更改后,考生当年能否被录取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同一人在校期间不得即更改姓名又更改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