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已经遗失由内蒙古大学颁发的研究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
二、受理时间:每年3月—6月,9月—12月。
三、办理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时应出具的材料:
1. 申请人书面申请;
2. 填写附件《内蒙古大学研究生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审批表》(《内蒙古大学研究生申请补办<学位证明书>审批表》);
3. 学校档案馆出具的申请人的毕业证明(或学位证明)和当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名册复印件;
4.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申请人两寸蓝底彩色证件照两张和本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尺寸480*640,大小40kb以内)。(电子版发送至ndgs@imu.edu.cn)
四、办理时间:自受理工作日起十个工作日。
五、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只能办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