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适用于申请内蒙古大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全部环节和过程。
一、论文答辩前期的准备工作
1.学院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对论文评审合格的论文,按时安排组织学院的论文答辩工作。涉及保密的论文,经所在学院同意,学校批准,会议流程可以按照保密要求举行。导师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要求提交答辩人名单、答辩形式和答辩地点等。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确定答辩委员成员后,填写《内蒙古大学博/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核表》,到研究生院统一领取论文答辩表决票。
2.学院应在答辩前 3 日内,在校内、院内张贴答辩公告。公告明确答辩人、导师、学科专业、论文题目、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地点、答辩时间。
3.答辩秘书要准备好论文答辩表决票、评阅意见(隐去评阅人信息)、《内蒙古大学博/硕士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学位论文应提前送达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学位论文要按照学校要求装订成册。
4.论文答辩应在校内场地举行,答辩现场应悬挂条幅。特殊情况必须在其他地点答辩的,须经学院同意,报请学校批准,方可进行答辩。答辩过程中应拍摄含有答辩学生和所有答辩委员的部分照片或视频记录,届时和毕业生的材料一同存档。
5.论文答辩人、导师、答辩秘书、答辩委员会委员、其他列席人员。所有答辩参与人员着装应整洁、得体。
二、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答辩秘书宣布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各位成员。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
3.指导教师/答辩秘书介绍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含个人简历、学习情况、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导师意见、论文评审意见)。
4.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应着重阐述论文的创新之处、自己的见解和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报告时间博士研究生一般为 45 分钟、硕士研究生 30 分钟左右。
5.答辩委员会委员及列席会议人员提问,答辩人答辩(若答辩人提出要求,可给 5-10 分钟的准备)。
6.暂时休会,举行答辩委员会会议。除答辩委员会委员、指导教师、秘书之外的其他人员退场。听取导师意见(科学研究进展情况、论文的写作情况、论文的主要学术价值、存在的主要问题),审查相关材料(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是否存在学术道德问题等)。无记名投票,形成答辩意见。答辩委员会成员需独立投票,个人投票结果保密,不得对投票结果进行协商,个人投票结果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其他人(含其他答辩委员会成员)。不是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导师可以参加答辩委员会会议,但不得影响答辩委员会成员独立投票。形成答辩决议的主要内容;答辩秘书要准确填写《内蒙古大学博士/硕士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中的决议书内容,要求:
(1)对学位论文选题的评价
(2)对论文主要内容逐条评价。含提出或采用了哪些主要方法和技术,观点是否正确,方法是否恰当,是否有先进性,技术路线是否清晰、缜密。
(3)对论文总体评价。含论文的创新性、规范性、逻辑性等,主要存在的不足(如果有)。
(4)对答辩人水平的评价。含答辩是否思路清晰、正确、完整。主要存在的不足(如果有)。是否达到学位条例、各学科专业基本要求中的相关要求(如: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5)经全体答辩委员评议和无记名投票,(一致同意、同意、不同意、一致不同意)XXX 同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一致建议、建议、不建议、一致不建议)授予 XXX 同学 X 学(学术学位为授予门类,专业学位为授予类别)博(硕)士学位。(未通过论文答辩的不得建议授予学位)
7.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表决结果和答辩意见,并宣布是否同意毕业及是否建议授予学位。
8.闭会。
三、视频组织答辩会议的要求
1.纪律性、严肃性及答辩过程要求与现场答辩相同。
2.校内人员及秘书应在现场参加会议。无法在现场参会的答辩人、答辩委员会成员、导师可以通过远程视频会议形式参会。应为其他人员参会提供便利。可以全程录制视频,作为答辩记录保存。
3.所有意见交流均为公开交流(答辩委员会会议期间除外)。答辩秘书负责维持会议秩序,列席人员应遵守会议的秩序。答辩秘书可以禁言或请出扰乱会议秩序的人员。
4.远程参加会议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在表决时,应首先填写表决票,然后将表决票拍照传给答辩秘书。答辩秘书对表决内容保密。
5.答辩表决票、答辩决议书等会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无法现场参会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完成表决、签字后寄回。答辩秘书负责邮寄和回收工作,并负有保密义务。
6.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配置专门技术人员保障视频会议答辩顺利进行。
本规程从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解释权在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