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研究和论证,制订了《内蒙古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021年)》。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启动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并根据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进行填写,《培养方案修订情况说明》中指出了本次培养方案修订的目标和重点。并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培养方案和培养方案修订说明(培养方案修订过程和重点修订内容等的说明)电子版发送到ndyjsypyb@imu.edu.cn,纸质材料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605。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