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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9日 作者:  点击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要求,拟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规定申报,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请登录研招网“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网报,并通过“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功能(见图1),选择相应项目(见图2)提交申请。申报功能说明和使用以研招网为准,请在提交前认真阅读相关注意事项。



1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



2 选择申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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