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等文件精神,研究生院在积极建设自治区内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的同时,于2019年、2021年与广东顺德创新设计研究院、江苏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丰益表面活性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协商共建了“内蒙古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区外基地”),并于2020-2021年联合培养了40名研究生。
2022年,研究生院将继续开展选派研究生赴区外基地进行专业实践联合培养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2021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派出时间
2022年7月初。
三、基地培养模式
“项目+导师”制培养模式。
四、基地待遇
1.免费入住基地人才公寓;
2.最低生活补贴3000元/每月;
3.购买商业意外险;
4.优秀学员奖学金;
5.学校-基地往返1次交通费补贴;
6.职业素养培训、企业参观交流、文体活动等。
五、选派原则
1.研究生申请选派前须经导师同意。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严格把关申请者专业实践和沟通能力,择优选派;
2.专业实践时长须至少12个月的研究生,应申请培养周期为6个月及以上项目(可续签);专业实践时长须至少6个月的研究生,应申请培养周期为3个月或6个月项目(可续签);
3.无特殊理由,派往基地研究生中途不得自行终止专业实践;经导师同意,确需中途终止实践的研究生应退还基地已发放的生活补贴。
六、申请流程
1.申请者在导师的指导下,依据《2022年区外各基地实践项目汇总表》选择适合本人专业实践的项目,填写《**基地实践项目申请表》(项目意向最多可以选择三个,排名分先后,第一个项目落选则自动申请第二个,以此类推)、《导师指导意见表-研究生专业实践》,并将电子版提交导师审查;
2.导师审查后在《**基地实践项目申请表》、《导师指导意见表-研究生专业实践》填写指导意见、签字,并扫描成电子版返回申请者;
3.申请者将导师签字的《**基地实践项目申请表》、《导师指导意见表-研究生专业实践》及《2022年选派**基地研究生情况汇总表》等电子版打包(文件包命名:姓名-专业-**基地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培养单位;
4.各培养单位结合《2022年选派区外各基地研究生名额分配表》审议申请者材料,确定选派名单。于5月25日将选派研究生的《**基地实践项目申请表》、《导师指导意见表-研究生专业实践》、《2022年选派**基地研究生情况汇总表》(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等打包(文件包命名:学院-基地申请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将各学院研究生申请材料审核、汇总后提交基地;
6.基地组织项目所在单位和申请者进行双向沟通后,确定并公布申请成功者名单;
7.研究生院于6月底组织申请成功者召开会议后统一派往各基地。
附件:
1.区外各基地介绍
2.2022年区外各基地实践项目汇总表
3.区外各基地实践项目申请表
4.《2022年选派区外各基地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5.《导师指导意见表-研究生专业实践》
6.《2022年选派区外**基地研究生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