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2024年1月7日(第17、18、19教学周),公共学位课考试安排由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另行通知。研究生专业课的期末考试由学院安排。为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树立诚信意识,强化考风考纪,现重申考试纪律并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考试总体要求
研究生专业学位课和主要专业选修课须进行笔试考试(笔试考试至少要占所有环节的50%),其他专业选修课建议进行笔试考试。请各学院于12月10日前将本学期课程考试安排录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
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的本科生,须参加修读课程的期末考试,试卷和成绩单由学院保管,待入学成为研究生后,由学院将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
注:
1.教师须在考试后一周之内将考生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打印成绩单签字后与试卷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存档。
2.教师录入成绩确认后,如出现错误,须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内,在系统上申请修改成绩,待审核。(录入成绩、成绩修改申请参看系统中教师操作手册)
二、督促监考教师做好监考工作
请各单位务必将以下事项准确通知到各位监考教师:
1.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2.提前清理考场,做到发试卷前考生座位上、抽屉内均没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3.安排考生间隔就座,核对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
4.考前做好纪律宣传和准备,以预防为主。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苗头,要提出警告;对不听劝告、作弊事实确凿者,要收齐证据并记录在案,考试结束后,立即报学院。
5.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在监考期间使用手机、看报、改卷等,不要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三、教育学生诚信应考
1.本着爱护学生的原则,教育学生诚信应考,组织学生学习考试纪律及处罚规定,强调学校对作弊学生的严厉处罚措施以及作弊导致的严重后果。
2.要求学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时应考,并按监考老师要求间隔就座,遵守考场纪律。
四、加强组织和督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做好研究生期末考试的组织、管理、监督工作,领导要带队巡考,院级督导组要做好期末考试督查工作。研究生院将组织校督导组对我校研究生期末考试进行专项督查,保证我校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