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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9日 作者:  点击次数: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科学有效考察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结合本学期研究生线上教学工作实际,对课程期末考核提出如下要求确保研究生课程考试公正公平。

一、考核时间

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核时间为第17、1819教学周(613日到73日)。必须采用现场形式考试的课程,经学院讨论确定,可以在2022年夏季学期或秋季学期初举行考试。课程必须在完成授课时数和教学大纲内容后,方可进行期末考核。

二、考核形式

任课教师一般应依照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课程考核。也可根据本学期在线教学特点和课程教学内容,调整课程考核方式或成绩记载方式,但必须提前与选课同学做好沟通工作。

任课教师可通过线上考核、全过程考核、论文、报告等形式进行考核。根据授课实际情况,可适当减少期末考试成绩占比,进一步强化过程评价(实验报告、文献阅读、课堂讨论、测验、作业、考勤等)。采用线上考核方式的任课教师,在出题方式上,建议采用非标准答案考核,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答题。试题应注重学生能力的考查,而不是记忆力的考查,避免使用可通过书本、网络、抄袭等手段获得答案的试题线上考核的实施要依据《内蒙古大学研究生线上考试规程(试行)》。研究生考试的答卷要保留备查。

必须通过现场考试才能评定成绩的课程,可以推迟到学生返校后(夏季学期或秋季学期初),组织现场考试。课程考试形式和时间的安排不应影响学生毕业。

学位课的考核方案,包含考核方式、试题类型及保障考试公平性的措施,各学院形成方案,经讨论确定后,于613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纸质版+电子版)。方案应务必保证课程考核的可实施性和公平公正。

若考试周前研究生能够集体返校,则相关考试方式和要求另行安排。

三、考核要求

1.采用线上考核方案的,应充分考虑研究生的线上考核条件。对不具备线上考核条件的研究生,应在公平公正前提下,制定合理的替代方案。

2.任课教师在考试后一周之内将考生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打印成绩单签字后与试卷、论文等电子材料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存档,学院督促该项工作并对归档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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