轴心时期中西宗教比较

04级古代史专业   李涛

摘要:中西方早期都是多神教,但也存在诸多差异。本文试从宗教本身特点、信仰层面、组织仪式、社会政治经济结构以及社会功能角度进行比较,并进一步探讨中西宗教殊途的原因。借以揭示中西不同的精神文化内涵——中国从此走上了以“宗法人伦”为特点的普遍奴隶制道路,而西方(希腊罗马)却走上了以“平等自由“为基础 的民主政治道路。

 

关键词:早期宗教  信仰  公共祭祀仪式

 

公元前八世纪始,直至公元前二世纪,根据雅斯贝斯在《历史的起源和目标》中划分,这是一个“轴心时期”。[1]中国、印度和西方几乎同时独立地出现了精神发展的繁荣。人类意识初次觉醒,人对历史有了认识,从思想上自觉到自己超出了其他存在,并以精神为原动力不断超越自身,产生了影响至今的文化和思想。这个时期,希腊人发展了以“自由”即商品关系为基础的自由文化,它的基本因素是个体私有制、商品经济和城邦民主政治制度;中国人发展了以“人伦”为基础的文化,基本因素是家族私有制、宗法人伦和社会国家制度的演进。文化是一宽泛的概念,其中宗教在这个时期无疑是首要因素。正如马林诺夫斯基所说,它(宗教)在一切之上是一个文化力量。

我们这里所提及的宗教并非现代观念意义上的“系统化理论教义的宗教”。汤因比把宗教视为各种文明产生并使其延续下来的生机源泉和精神力量。的确,文明之初,宗教就已存在。它是作为一种特殊的信仰而存在,即对远古神话和英雄的集体记忆。由于对天神的敬畏,维柯说,原始人确立了一种新的秩序——共同的集体意识。[2]这种集体心理是对哪个时代人们经验、价值、意识、和行为诸要素的组合,是对神话神灵不假思索的信仰,是对远古神话和英雄事迹的共同记忆。

虽然早期宗教都是基于对“天神和未知力量的敬畏”基础上,而形成人们的共同信仰。需要提及的是,这时的中西方都是多神教,都保留了自然崇拜的残余,也都具备了严整的神灵体系。但是,中西方这个时候已显露出二者的异路殊途:

就早期宗教本身特点而言,西方(希腊)是神人同行同性,作为民族精神的发祥地 的宗教,这种神话思维具有拟人化、形象化和叙事性的特征;同人一样,神也有办不到的事情;各神各司其职再其所管辖的范围内,他是独尊的自由的,特可以任意惩“不敬之人”以小戒,而其他神则无权管制。而中国 的神是神秘的、庄严的、无欲无情的、不可亵渎的,最主要的是,他是全能的;中国的神系具有森严的等级次序,不可僭越;凡人若是冒犯某一神仙,则所有的神都有义务也有权利惩戒之,一维护整个神系的无上威严。

就信仰层面来讲,赫西俄德的《神谱》统一了希腊神话,使众神有统一的谱系——奥林匹亚神系,因此,人们的虔诚度非常高。而中国至始至终祖先崇拜优先于神系崇拜,加之 各种图腾崇拜,土生宗教的介入,人们往往无所适从,临时抱佛脚。再古希腊宗教中,虔诚是一种神与人交易 的学问,关于请求和给予的学问,经常明确地提到神与人相互的责任和利益。向神献祭“使崇拜者感到他可以合身建立盟约的、持续性的、双方的关系。”因此,神处于一种易于理解的被接受的北京之中。[3]而在中国,虔诚是单方面的,若达不到你想要的目的,则是“心不诚所致”,神是高高在上的,拒人千里之外的。并且,在家族制度的影响下,人类宗教上的造诣只是简单的德行与行善。[4]

就宗教仪式来看,希腊人都崇拜一个神系,无抽象教义,崇拜主要是以公共节日的形式出现的,并在总体上向所有的公民开放;没有一个特权祭司或僧侣阶层 ,由官员或公民抽签主持祭祀仪式,神与人的沟通无须专门的知识;宗教崇拜不是统治阶级的特权,是城邦的公共活动,且有很大的公共场所。共同的宗教祭祀仪式的参与,人们易获得一种自我意识,一种集体认同感,巩固强化了政治生活的民主性,培养了一种参与意识。而中国的祈祷方式是“苦祈”不同于西方人的站立祷告,而是跪拜式的苦苦哀求;并且无大型的公共场所来举办全民的祭祀仪式,只是统治阶级的活动,没有西方那种领袖与人民的面对面的饿接触,使之升腾起或强化了统治阶级的神秘感。人民的自信心相应的减弱了,宗教仪式资格的被剥夺使其政治参与意识淡漠了。

就早期宗教和政治关系来看,再希腊人的观念里,国家与社会、政治与宗教融为一体。宗教一词 在其语言中是指“有关神的事物”,或“对神的关爱”,宗教是城邦事物的一部分,是城邦的政治。“纪念性礼仪提供一种内聚功能,即它把人们团结再一起,加强他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增进社会团结。”[5]宗教圣地的界定导致了城邦的形成。在中国,宗教的发展要不 融入政治活动中,成为政治活动的附庸;要不就是专业化的宗教遁入山林;作为臣民,献身于宗教,则意味着政治生涯的结束。

最后,谈谈社会功能方面的差异。杜尔凯姆曾说过,“宗教是一种把具有不同利益的人们联系再一起的粘合剂。它帮助人们确定他们是一个具有共同价值和共同生活使命的道德团体。”[6]古希腊宗教是维系社会组织内部团结的精神纽带。[7]此外,在神话、悲剧、史诗的熏陶下,希腊人有意无意地将宗教信仰中的神灵历史人物化,将英雄人物神化,这就形成了希腊文明史上独特现象——神话和历史的矛盾组合。而汉民族则把神话彻底改造成历史。早期宗教的整体性被中国人无限扩大,使原始思维中 具有的直观性和具体性特点、在实践活动中的高度有效性(这些在西方被很好地保留)被淹没在整体观念的混乱中,正是这种主观臆测的整体观念对于中国宗教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而后来的宗教又强化了这种思维。

中西方早期宗教这种差异的产生与社会形态结构息息相关。轴心时代,宗教是公民社会活动的主要内容,宗教生活社会化使公民在拥有共同的神化心理与宗教思维的同时,一种政治秩序、社会价值取向被认同,左翼这种信仰的差别对中西方选择不同发展方向也有重要影响。

首先,地理因素在其间起了很大的作用。希腊人是在历史充满动荡中走向文明的,而罗马是在外邦入侵的威胁下和之后征服其他各邦的过程中向文明迈进。马克思这样说,“由于明显的地理方面的原因,欧洲完全作不到自给自足”[8],在环境资源匮乏的压力下,西方人选择了贸易、掠夺、殖民三位一体的生存发展模式,形成了海上扩张和海外殖民为主体的海洋文化。这就形成了与有根的农耕文化截然不同的轻土重财、游荡成性、四海为家、随遇而安的无根特质。同样的,意识形态也形成了一种流动性,罗马人就在征服过程中吸收了外来之神作为本邦的保护神。这种生活方式主要依靠个人的能力和智慧,形成其独立不羁的英雄精神,弱肉强食的强权思想,以及个人才成神圣不可侵犯的个体私有观念和相应的个体私有制度。所以,他们的神也是自我意识较浓的自由神。对超自然力量的恐惧使西方人更加虔诚。

而中国地处优越的大河文明之畔,中国人形成了自己特殊的实践方式——农业方式和养生方式。国民处于国家所有制主导的经济结构中,只是国家共同体的附属,无独立财产权,权利意识淡漠。重土难迁,人们并且相信并服从于宗教权威。“昊昊天空与苍茫大地中间,孕育出农业文明和在天地之间胼手骶足中求食的中国民众特有的宗教意识”——向苍穹曲下双膝祈魔的时候,早已向祖先牌位祷告过了。祖先崇拜是民众日常生活中普遍承担的宗教义务,是家族制度在中国强大的派生物,在一定意义上成为家族内聚力的精神托付。有了家族的萌蔽,中国人则找了西方人那种“独行天下”的冒险精神和对于不可知力量的恐惧,方正神仙不庇佑和有祖先的恩佑,所以这也无怪乎中国人对神的感情淡漠。

其次,中西方早期宗教产生差异的原因与社会政治经济结构有关。西方的经济力量直接表现为权力,土地在殖民过程中或征服中,一旦被分封,便很难易主,并且在此基础上商品经济力量非常强大。希腊各邦信奉自己的神,并且互不干涉,视为理所当然;罗马人在征服中也不断建立新的神庙供奉敌人之神为己任。各个强大的商品经济小单元为这种多神并力、和谐共存提供了生存土壤。

而中国人从酋邦制度到宗法分封制,等级森严,把人们头脑和视野局限与一种以君主所有制与贵族分享制为基础的经济框架中。土地所有权易主司空见惯,其无法长久固定在一个家族或个人身上,而是落入以郡县制为基础的官僚体系中,个郡县只是皇权为核心的集权体系的链条。皇权不但不受经济力量的控制,而且可以随意摧毁强大的经济力量。所以,宗教也直接为皇权服务,无经济根基的宗教信仰始终只是王权的附属,或只是遁入山林隐居起来。

第三,这种差异与社会阶层构成也不无关系。轴心时代,中西方阶级构成都比较松散。西方,尤其是城邦时代,公民身兼数职,战时是军人,平时寓军于民,许多农民同时是工商业人士。所以有强烈的政治意识,严格的商品经济秩序,保护私有权的意识。而在中国,自耕农、工商业人士、官吏各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价值目标,很难形成一个有统一斗争目标的整体力量。私营工商业利用社会专营统治松弛之机,发展并形成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但无政治参与意识。而士人阶级、军政官僚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国家的俸禄以及一系列特殊待遇,该集团的经济只在国家财政统筹运转模式中处附属地位,其经济地位更强化了他们对君主的依附性。由此,在西方,神与人是直接沟通的,面对面的沟通(祈祷)减少了些神秘感。而汉民族中皇权介于两者之间,统治阶级负责与神沟通,而大众的任务只是服从于权威,因而神的光环转移到了统治者的头上,走上了一条普遍奴隶制道路。

结语:中西方宗教的差异,反映出社会组织、政治技术殊途,还揭示了人们价值取向不同。在古代社会残酷奴隶制表象之下,西方社会旋转着一个承认“人”的基本权利的合理内核,人们开始追求自由民平等地位的社会理想,实践中采用罗马法律进行统治个调节。而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宗教只为强化国家共同体的号召力,和以君主为核心的统治者为最高权威,不允许违忤,并通过不断放大刑法的残酷性来维护,走向一种普遍奴隶制。

也正是由于早期宗教差异,汉民族发展宗法主义,其原则是“守良心的谨严”,强调“举止的顺从”,重道德,发展了一种耻辱文化(西方学者对儒家文化的概括),其特征是这种文化中的人的言行被一些外在的社会标准所规范和制约。而西方“由于没有建立在宗教权威基础上的伦理学,实际日行的哲学就算补了这个民族精神生活和道德生活中的空白。”可见,早期的意识形态中,宗教包含着丰富的精神文化内涵,并影响着以后的不同发展历程。

 

参考书目:

《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

《家庭、国家和私有制的起源》[P]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

《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M]古郎士,李玄伯译 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

《历史研究》[M]汤因比,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

《中西人论的冲突》[M] 杨适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史学,文化中的文化》[M]张广智、张广勇著,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0年版

《神话思维》[M] 恩斯特*卡西尔著 黄龙保、周振选译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

《历史哲学》[M] 黑格尔著,王造时译,三联书店出版社 1956年版

《西方宗教名著学提要》 [M] 孙亦平主编, 江西人民出版社 2002年版

《世俗与宗教》 [M] 侯杰,范丽珠著, 天津人民出版社 2001年版注释:

[1] 《中西人论的冲突》[M] 杨适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8年版 3 176

[2] 《史学,文化中的文化》[M]张广智、张广勇著,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0年版 279

[3] 《神话思维》[M] 恩斯特*卡西尔著 黄龙保、周振选译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 245

[4] 《历史哲学》[M] 黑格尔著,王造时译,三联书店出版社 1956年版第174

[5] [6]杜尔凯姆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见《西方宗教名著学提要》 [M] 孙亦平主编,江西人民出版社 2002年版 153

[7] 《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M]古郎士,李玄伯译 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 25

[8] 《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