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光华奖学金评奖方案
一、理科研究生和青年教师:
说明:本年度光华奖学金可支配金额为17.4万元。其中用于本科生评奖的占奖学金总额的20%,17.3万元×20%= 3.48万元。用于研究生和青年教师的评奖金额占获奖金额的80%,17.4×80%=13.92万元,分配情况如下: 理科在读研究生 获奖人数41人,获奖比例9.1%, 一等奖6人×0.3万=1.8万 二等奖35人×0.2万=7万 ; 理科青年教师 获奖人数9人, 一等奖2人×0.3万=0.6万 二等奖7人×0.2万=1.4万;
二、文科研究生和青年教师:
二等奖9人×0.2万=1.8万 ; 文科青年教师:获奖人数6人, 一等奖1人×0.3万=0.3万 二等奖5人×0.2万=1.0万;
各单位青年教师数为40周岁以下且不含一至三年级在职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四年级以上(含四年级)在职攻读研究生的青年教师只能以教师身份参加评奖。
任何身份的获奖者,累计获此奖不得超过三次,已获三次者不得再申报。 内蒙古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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