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raduate School of 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
|
|
内蒙古大学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章 为多渠道促进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适应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家学位委员会(1998)54号 文件和《内蒙古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对象 1.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2.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二、申请专业
三、资格审查 申请人于5月1日至9月1日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办理注册等手续,同时应交: 1.
学士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2.
本科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3.
公开发表的相关专业学术论文或成果证明 4.
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个人综合鉴定 5.
报名及资格审查费;2寸免冠彩照4张 四、资格认定 1.内蒙古大学学位课程考试 (1)按我校相应学科、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进行考试。考试严格按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2)学位课程学习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可采取与我校在校硕士研究生同堂上课、自学或参加有关课程进修班等方式进行学习。 (3)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达到70分方为合格,如有一门课程不合格,允许补考一次,经补考仍不合格,本次申请无效。 (4)申请人在我校办理申请手续前参加的各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和研究生班学习所取得的各科成绩均不认可。 2.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1)申请人须通过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申请人须通过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注: (1)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四年内必须通过全部考试,过期本次申请无效。
(2)全国统一考试每年3月报名,5月考试。 五、学位论文答辩、评定
1.
答辩申请:申请人修完全部研究生课程,考试通过后一年内,于每年4月或9月的第一周提出答辩申请。 2.
提交论文: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撰写论文;提交的论文,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为其论文评阅。 3.
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对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进行讨论通过。 4.
学位评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 六、学习方式 1.脱产学习:与在校生同堂上课并考试。 2.半脱产学习:不离岗,按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 3.自学方式:具有同等学力,国家两证,达到硕士水平的论文,学位办组织学位课程考试。 七
、证书 1.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的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颁发本专业结业证书。 2.取得国家两证,(外语、综合)修完规定的研究生课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八、收费标准 申请学位课程学费、学位论文答辩、评审费,按我校收费标准执行。
九、咨询方式 联系人: 麻老师 电话:
0471——4992546 地址: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电子邮件: ndyjsxwb@imu.edu.cn | ||||||||||||||||||||||||||||||||||||||||||||||||||||||||||||||||||||||||||||||||||||||||||||||||||||||||||||||||||||||
地址: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大学西路235号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010021
版权所有(C) 2005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保留所有权利。
|